双方同意离婚程序怎么走
2. 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
3. 签署离婚协议书
4.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
5. 发放离婚证
双方同意离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 申请离婚 :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、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。
2. 填写声明书 :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。
3. 签署离婚协议书 :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。
4.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: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协议书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。
5. 发放离婚证 :审查通过后,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,双方婚姻关系即告解除。
整个流程通常需要7天加上30天的离婚冷静期,共计37天左右。需要注意的是,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,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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